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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时间: 2021-01-28 11:16   来源:本网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规定和要求,现将区供销社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,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

  一、总体情况

  2020年以来,我社坚持“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”的原则,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,确保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、严谨、规范、有序推进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2020年1月到12月,我社公开政府信息112条,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50条,通过其他形式公开62条,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,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情况。

  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新
制作数量

本年新
公开数量

对外公开总数量

规章

0

 0

0

规范性文件

0

 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 0

0
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

0

 0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 0

0

行政强制

0

 0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第二十条第(九)项

信息内容

采购项目数量

采购总金额

政府集中采购

0

0

  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2.重复申请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(六)其他处理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(七)总计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  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0

  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  2020年,我社在推进政务公开上做了大量的工作,取得了较好的成效,但总体上看,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:一是公开本单位工作动态较多,回应农民群众关注的重点、难点问题较少。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,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,对政策中重点内容的解读大多采用简化文件内容的方式,对政策决策背景、事实依据、研判过程等内容解读不够详尽。下一步,我社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,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,重点围绕农业生产资料配送、农产品市场信息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。同时,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,明确解读要素和解读形式,加强图表图解、音频视频等可视、可读、可感的方式解读,做好政策解读,加强政民互动。

  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  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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